許多人因為年紀、朋友、同學都結婚生小孩了或是長輩的壓力下而結婚,有人認為長大了理所當然得結婚而結婚,單純是對婚姻產生憧憬,有為了金錢利益而結合的婚姻,或本是同性戀為了要有婚姻的外殼而進入婚姻,也有因為怕沒人陪而進入的婚姻,因為懷孕了不得不結婚.....到頭來都產生了許多的問題,如果沒小孩可能還好,有了小孩問題更是複雜,想離婚另一半卻不肯離,為了孩子卻不能離婚,很重要的是,要有覺知的進入婚姻才會是幸福的,光的課程在第三級次粉紅色之光裡優歌南達上師有談到愛、婚姻和精神的結合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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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姻是一種觀念,它是基於人類思想的需求所創造出來的,也是來自於人類的怯懦和他們感官覺受的需要。當一個婚姻是在許多的虛假與偽裝的情況下結合時,並且,是在毫無覺性的情況下進行時,這樣的結果、這種結合就變成了一個戰場,而不是一個精神進入光明覺醒的過程。因此,一位上師會對學生們說,與其同一個沒有光明覺性的人做不對等的結合,還不如單獨的走在道的途徑上,去探索上帝的真理與覺性。
婚姻的最高形態,是一顆心與靈魂、與心識,在覺性及神性意識中所做的結合。但是,你們會說:「那麼愛是什麼?感覺又是什麼呢?」我們說,婚姻是一條途徑,人類可以選擇這條途徑踏上自我覺醒之路。如果這個人有一個靈魂的伴侶,同意以結合的方式共同走上這條自我覺醒的道途,知道他們彼此都選擇了一起走在這條道途上,以分享和接受他們的結合,但又允許他們各自有獨立進展的空間。這樣的結合,便會受到內在層面靈魂的祝福,這樣的結合是正確的。
Q1學生問:「如果一個人已經結婚之後,才塑造對內在的存在覺醒,並且才開始探索上帝。然而,其伴侶尚未準備好踏上這條途徑,那麼他們是分道揚鑣好呢?還是應該保持在這樣的結合中,以便提升其伴侶的靈魂呢?」
我認為,一個探索著要與上帝結合為一的靈魂,並且了解到他與上帝、與基督的結合,以及在他自己的整個存在中,又具有對造物主的愛。在這種情況下,他的能量、他的思想便成為提升他伴侶靈魂的力量,除非他伴侶的自由意志抗拒這種提升,隔閡便產生了。這時,一個人便必須單獨地走他自己的路。
Q2學生問:「上師,那麼離婚又如何去說呢?這條離婚的法律是不是違背了上帝的旨意呢?」
在內在的靈魂結合中,並且這種結合是在較高自我完全的同意下的結合,這種結合是無法被分離的。除非,較高自我選擇分別,走不同的方向。然而,即使因此而分離,但兩人之間的聯繫一直都是存在著的。
離婚是人類的一種方便的行為,在這種方便之下產生了許多負面的因素,以及許多的傷害、痛苦和憎恨。靈魂的內在層面必須對這些負面的元素,去治癒並寬恕,以帶來正確的意義,帶來正確的心識活動。
Q3學生問:「上師,您是說一個人單獨的追尋他自己的進展,而把要與伴侶在一起的欲望放在一旁嗎?」
當一個靈魂的本身在他存在的每一個層面都完全整合的時候,並且,他是完全的在基督的意識之中時,就不再需要那種具有婚姻契合的結合了。因為,這個人就不再需要被任何人類思想、人類的行為或任何人類的理念所束縛。然而,較高自我與其相對的雙胞靈的婚姻是完整的。這種表達可以在地球的層面,或在內在的層面中實現。但是,以一種物質性的契約作為束縛便不再需要了。那種想要束縛另一個人生活的欲望,經由婚姻束縛另一個人的人生,是將枷鎖套在另一個人的身上。除非這種婚姻之中,有著給予彼此進展的自由意志的完美意識的領悟。